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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协议签署

点击数:1999  发布时间:2017/4/24 15:07:51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协议签署

 

414上午,在天津市召开了“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2017年联席会议”, 并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协议,三地就节能监察重点从搭建共享信息平台,促进交流与合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要求,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节能减排工作,加快实施京津冀三地节能监察领域深度合作,构建京津冀三地节能监察一体化工作机制,2017414日在天津市召开“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2017年联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办,邀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北京、天津、河北省三地节能监察机构和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节能中心有关领导应邀出席并作出重要讲话,会议还特别邀请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节能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总结了近三年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阶段性工作,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节能中心和三地节能主管部门的见证下,三地节能监察机构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协议,确定了加强京津冀三地节能减排与节能监察工作深层次的合作的方向。下一步,三地节能监察重点从搭建共享信息平台,促进工作交流合作;建立节能监察联动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共研机制,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构建执法宣传活动联动机制,提高执法宣传教育影响;优化教育培训模式,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共建技术服务与企业需求的对接平台,延伸执法服务企业效能六个方面开展深层次的合作,共同促进京津冀绿色发展、加强京津冀污染防控,携手构建节能监察“大执法体系”。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伟大实践。落实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是历史重任,也是政治担当。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宗为纲,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切实担负起党中央赋予的责任和使命。

 

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2017年联席会议

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2017年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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