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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节能协会转发《关于开展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评级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2034  发布时间:2017/5/15 16:54:19

各会员单位:

为维护节能服务市场竞争秩序,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国办发〔2010〕25号)和《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文件精神,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决定开展第四批节能服务公司评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级工作本着为会员服务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节能服务公司评级领域分工业领域、建筑领域、公共设施领域,节能服务公司等级分AAAAA、AAAA、AAA级;

三、请各申请单位填写《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申请表》,并按《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版)》第十三条准备材料,装订成册(一份),连同电子版光盘一并快递至EMCA秘书处;

四、第四批评级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联系人:王珏旻

电 话:010-68565116 63600181-816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20室(100045)

网 址:http://pj.emca.cn

附件:1.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管理试行办法(修订版)

      2.节能服务公司评级申请表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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