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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碳交易、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点击数:3017  发布时间:2018/1/8 11:48:13

关于举办全国碳交易、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根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2020年和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分别控制在5060亿吨标准煤以内的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完善配额分配方法,夯实数据基础,确保数据质量。经研究,我会将在2018年度举办全国碳交易、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解析;

(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和建设方案;

(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要求;

(四)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方法;

(五)碳排放报告、核查和排放监测;

(六)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

(七)CCER项目开发交易与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八)碳交易机制核心要素与国际碳市场发展状况;

(九)中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方法及相关数据要求;

(十)碳市场金融发展与实践;

(十一)碳排放自查、核查报告编写方法;

(十二)城市碳排放峰值测算方法;

(十三)碳足迹计算;

(十四)能源结构转型与低碳示范项目案例。

二、师资安排

    拟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所、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等有关单位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授课。

三、参加人员

    各地相关部门主管人员,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煤炭、可再生能源、油田、垃圾焚烧和填埋、水利、农业、节能、环保、金融、认证、计量检测、航空公司、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机构、企事业单位投资管理部门、各地节能中心、节能服务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清洁生产、工程咨询机构、碳资产管理咨询、节能低碳技术、医院、大专院校等公共机构单位相关人员。

四、学习方式及证书颁发

    专家授课、现场演示、互动交流等方式。此次培训课程安排求真务实,直击企业需求。理论与实战经验相结合,并提供最新讲课和参考资料。培训结业, 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119-22日(19日为报到日)

    地点:成都市(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3200/(含授课费、讲义费、场地费、证书制作及授课期间午餐等)。食宿统一安排, 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法

    参加培训班的人员请按要求将报名表认真填写好,传真或电话报名。

    具体办班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韩雪13001041900  邮 箱:3106420049@qq.com

    联系电话: 010-51945761  (兼传真)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李宇涛  010-64525339


   附件:关于举办全国碳交易、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监测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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