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最新资讯 > 关于做好“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点击数:2304  发布时间:2021/7/6 11:06:33


津节能协会(2021)2号

 

关于做好“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区、集团分会,有关单位:

国家节能主管部门拟定于2021年8月23日-29日举办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今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联合国大会、气候雄心峰会等会议上,向世界作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宣示。无论是实现“十四五”的开局目标,还是兑现习总书记的庄严承诺,节约能源都是实现宏伟目标的重要途径,节能工作越发凸显其重要位置。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要领,结合单位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做好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单位要围绕今年节能周宣传主题,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每项宣传活动贴近主题确有成效、持久、深远。

二、各单位针对行业特点,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和新工艺,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低碳。

三、各会员单位在节能宣传周期间,既要保证宣传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动员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积极运用网站及微信、微博、视频、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优势,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节能降耗理念和知识,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

请各有关单位制定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于2021年7月15日之前将活动安排报到节能协会。

今年宣传周结束后,请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于9月15日前报节能协会。

 

联系人:刘琳

电话:23344377

邮箱:jnxhww@126.com

 

2021年7月5日

附件:2021年节能周通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