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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能评审简介

点击数:19620  发布时间:2015/9/21 15:37:30
  在市经信委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审工作得到了稳固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合理用能评审
  合理用能评审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的科学性、合理性,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进行分析评估,为项目建设提供合理用能的依据。
  合理用能评审是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所选择的用能工艺、技术、设备、节能措施、材料及所选择的能源品种等有关内容,对照国家、地方、行业制定的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等,进行专门的研究论证和分析评价。其目的是为了把合理用能、节约用能的问题解决在项目建成投产之前,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防止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繁衍,以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保证建设项目科学用能,合理用能,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合理用能评审分类规定
  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建筑项目同时按项目建筑面积实行分类管理。节能评估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表统称节能评估文件。2008年3月,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评审工作开始运行,至今已有七年多,这期间评估评审范围做了五次调整。
三、合理用能评审工作的法律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或者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2、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6号令)。
  3、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7]15号文)
  4、《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5、《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6、《关于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2〕8号)。
  7,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
四、合理用能评估评审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落实节约能源的基本国策,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用能管理,实施建设项目合理用能评估评审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是确保“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和改善投资调控的重要手段,是新上项目的必须条件之一。
五、合理用能评审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及行业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2、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及标准;
  3、项目用能总量及能源结构是否合理,能源供应有无保障;
  4、项目能效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5、有无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
  6、项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节能措施及其节能效果分析。
六、合理用能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
  我协会于2008年3月启动了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合理用能审查列入我市及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联审程序。
  根据项目的基本建设内容,我市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分为民用建筑项目、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及其它项目。七年多来,协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审项目总计达1929项。

合理用能评审情况表

项目

评估项目

(个)

其中:

工业及基础设施

个)

总投资

(亿元)

综合能耗

(万吨)

核减量

(万吨)

2008

128

59

925

126.55

15.82

2009

129

50

2073

166.04

20.00

2010

233

87

3504

416.02

22.59

2011

415

173

4217

575.45

41.85

2012

354

162

3475

627.87

6.72

2013

350

142

4480

473.4

19.88

2014

320

141

4033

461.20

28.78

合计

1929

814

22707

2846.53

1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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